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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台湾“中间社”报道,台湾“卫生福利部”正式公布,今日起18岁以下禁止抽脂、植发、隆鼻、拉皮、削骨及隆乳、割双眼皮等“美容手术”。
台湾“卫福部”旧年公布盘问造访显示,20岁以下的未成年举办医学美容者1年约800例,其中约5%举办侵入性疗程,例如拉皮、隆鼻、抽脂等在分类上属于第三级的“美容手术”范围。
“卫福部”新北市當舖,与外科、皮肤科及整形医学会谈判,针对美容医学定出三分类,分袂是“光电治疗”,如雷射、脉冲光;“针剂注射治疗”,如肉毒杆菌抽真空機,素注射、玻尿酸、胶原蛋白;“美容手頭皮按摩治療脫髮,术”,如隆鼻、隆胸、植发、抽脂、拉皮、眼袋手术、双眼皮手术、正颚手术等。
“医事司长”李伟强说,考虑未成年的身心发展,青少年还在发育期,因此,规定18岁以下未成年樹林告贷,人举办美容医学禁止项目,并自今日起生效。
李伟强说,未满18岁者不得举办“美容手术”,包括眼部整形、全美診所,鼻部整形、植发、抽脂、削骨、脸部削骨、颅颜重整、拉皮、胸部整形(缩乳及隆乳)。
但美容手术的狐臭治疗及疤痕重整手术,则不包括在禁止之列。
李伟强说,若医师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举办非医疗必要的美容手术,违反“医师法”第NPB比分,28条第4款,处新台币10万元(新台币 下同)以上、50万元以下罚锾,得并处限制执业范围、停业惩罚1个月以上、1年以下或拔除其执业执照。
他说,情节重大者,也会拔除医师证书,未来会请地方卫生局加强稽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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